免责条款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网络服务使用协议

一、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受

1.1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均归属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所有。
1.2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1.3 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之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正式用户。

二、网络服务之提供和服务条款之修改

2.1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仅提供相关之网络服务。
2.2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相关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
2.3 用户如不同意所改动的相关服务条款之内容,可以主动申请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相关服务条款的变动。
2.4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免费服务的权利,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行使修改或中断免费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2.5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国际采购信息均由企业自行发布,或邮件授权本网发布,该企业负责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本网对该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3.1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
3.2 用户对于自己的个人资料享有以下权利:
A. 随时查询及请求阅览;
B. 随时请求补充或更正;
C. 随时请求删除。
3.3 用户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
3.4 各用户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5 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我们将尽可能保证您的注册信息安全传输并且妥善保存。

四、有限责任

4.1 我们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形象受损,所以我们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4.2 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请您予以理解,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将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五、用户限制

5.1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有判定用户行为是否符合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服务条款要求的权利。
5.2 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有权中断对其提供网络服务。

六、用户管理

6.1 用户须同意接受权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品促销广告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6.2 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的,用户必须遵循: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权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行为;
6.3 用户若在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上散布和传播反动、淫秽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七、隐私保护

7.1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承诺保护用户的在线隐私权。
7.2 一般情况下,在未得到用户的同意之前,您的任何个人信息将不会被提供给任何无关的第三方。但在下列情况,本网站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有关的第三方,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A. 本网站的某些服务需由一个合作伙伴 ( 如代理公司、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公司、运输公司、邮寄公司、提供奖品的公司等 ) 提供或共同提供。为了向您提供此类服务,本网站有必要与该合作伙伴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B. 本网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共同进行推广活动。在推广活动中所收集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与该第三方分享。如果您不想让您的信息被分享,您可以通过不参加该推广活动而拒绝。
C. 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的强制性规定,我们必须向有关司法或政府部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D. 为了防止您的、他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重大危害。
E. 本网站掌握了确定的证据,证明您的行为违反了本网站的服务条款或关于特定服务或产品的任何规则,从而对本网站合法权益构成了重大危害。

八、通告

8.1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 传送。
8.2 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九、意见及网上论坛

9.1 本网站文章表述的任何意见均属于作者个人意见,并不代表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意见。

十、广告策划

10.1 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版权声明

11.1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条款之保护。
11.2 使用者将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应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权利。
11.3 使用者将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书面授权, 并在载明 :“转载自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11.4 用户如发现本网站中个别资料,有著作权争议,请与网站法律服务部联系。

十二、免责声明

12.1 本网站上关于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会员或他们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视讯等)的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会员依法应对其提供的所有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对任何使用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如因不可抗力使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不承担责任。但是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将会尽可能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您免受经济损失。

十三、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本服务协议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协议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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